企业法人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:
⑴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;
⑵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;
⑶公司章程;
⑷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;
⑸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,其中专职不得少于八人;
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:
⑴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;
⑵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;
⑶公司章程;
⑷资金信用’证明、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;
⑸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‘证明;
⑹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;
⑺其他有关文件、证件。
内资企业(公司制)营业执照办理
名称预先核准登记
申请名称预先核准,应当提交下列文件:
(一)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;
(二)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’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‘证明;
(三)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