碲锭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:碲锭(YS/T 222-2010)》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。本标准由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。本标准由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参加起草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谭仪文、范元俊、徐永斌、周松林、姜晴、王文录、翦爱民、陈迎武。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——YS/T222—1996;——YS/T222—1994;——GB1476—1979。
6 包装、标志、运输和贮存
6.1包装
碲锭用防湿包装纸包好,碲锭,置于木箱或铁桶内,用碎纸等塞紧。每箱只准装同一牌号的蹄锭,高纯碲锭,每箱净重不大于25kg.
6.2 标志
木箱或铁桶上应标出:供方名称、产品名称、批号、净重及块数、生产日期,超纯碲6N,并有防震、轻放字样或标志。
6.3 运输
包装箱在运输过程中,高纯碲5N,要仔细操作,摆放整齐,避免其受到碰撞,且应注意防潮包护。
6.4 贮存
碲锭应贮存于干燥、凉爽、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