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建房屋工程质量检测与评估
由于各种原因,
设计、施工等资料不全,
建成的房屋无法办理竣工验收手续,或虽然资料齐
全,南漳县房屋安全性鉴定,
但未经竣工验收手续即交付使用。
这类房屋的检测评估一般是出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
房屋产权证的目的。
除常规的安全性检测评估内容外,
重点是检测房屋工程的施工质量,
包
括构件截面偏差、垂直度、平整度、表面缺陷、钢筋等隐蔽工程、材料强度等;图纸不全时
尚需测绘必要的建筑、结构图纸。
1 沉降观测责任主体
当前建设施工中沉降观测主要存在如下问题:
(1)施测单位未作统一规定,房屋安全性鉴定公司,部分地区是施工单位监测,费用由施工方自理;部分地区是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测量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,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或在施工合同中另行明确。
(2)项目施工者对沉降观测的认识程度不够。认为施工单位只要按照设计、相关规范、标准施工,能满足安全、功能和质量要求即可,沉降多少,与己无关。
(3)沉降观测记录主观臆造、弄虚作假,房屋安全性鉴定部门,不能真实反映房屋沉降变形情况。施工单位为保证工程竣工后顺利交付,提供均匀的沉降资料,即使建筑物出现不均匀沉 降而引起某些构件裂缝,也以其资料搪塞;或施工单位因自身原因而造成构件裂缝、质量不合格而编造不均匀沉降资料,将质量问题归咎于地基沉降不均。
(4)沉降观测从业人员良莠不齐;测量仪器设备精度不一,房屋安全性鉴定师,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核与检验;观测点基准点设置不符合要求;观测时间、周期,内业计算平差不符合要求。
(5)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,未按要求进行继续监测,连续性不够。
(6)监控力度不一。在实行施工阶段监理的工程,竣工前控制较完备,竣工后较缺乏;未实施监理的项目工程,监控机制更是缺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