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同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
质量标准
为保护人体健康,房屋质量检测仪器,预防和控制室内空气污染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的附录A、附录B、附录C、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。本标准为首-次发布。本标准由卫生部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联合起草小组起草。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,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,房屋质量检测治理,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安全所,北京大学环境学院,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,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,清华大学建筑学院,房屋质量检测,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,中国建筑材料科学院环境工程所。本标准于2002年11月19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卫生部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。本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。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卫生部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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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
环境保护日益被重视起来,随之环境监测市场不断扩大, 传统的环境监测站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的环境监测需求,房屋质量检测公司,国家逐步开放了环境监测领域渠道,对于专业从事环境监测,具备CMA 环境检测资质的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,作为第三方检测的有生力量,已成为社会委托性质的环境监测的首-选。
环境检测和治理,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新兴行业。